| 疼痛是人人都有过的感觉和体验,然而对于疼痛的全面的科学定义,却很少有人知道。1979年国际疼痛研究会(IASP)对疼痛的定义是:"疼痛是一种令人不快的感觉和情绪上的感受,伴随着现有的或潜在的组织损伤,疼痛经常是主观的,每个人在生命的早期就通过损伤的经历学会了表达疼痛的确切词汇,无疑这是身体局部或整体的感觉,而且也总是令人不愉快的一种情绪上的感受"。
这种感受,常与过去的体验相结合之后,作出相应的表情变化,如恐惧、出汗、血压升高、心率增快、代谢异常等疼痛反应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疼痛也可以说是从刺激中逃避的一种反射,尽可能保持身体安静,企图从身体内部恢复的防御机构之一。然而,如果疼痛非常剧烈,持续时间很长,则起相反的作用,对机体起有害的作用。临床上遇见的癌痛、带状疱疹后神经痛等常引起一些有害的作用,病人感到不安、绝望、食欲不振、营养障碍,全身状态更加恶化,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,为了从疼痛中解脱,甚至企图自杀。因此,解除这种苦恼就成为医学界的重要义务,于是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系统--疼痛学。
疼痛本身就是病。人们通常认为,疼痛是一种症状,而不是病,病好了自然就不痛了。实际上,多数慢性疼痛不能仅仅看成是一种症状,有的慢性疼痛本身就是一种疾病。例如三叉神经痛、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等。疼痛本身就是病,治好了疼痛,病也就好了。
传统观念应改变。"腰痛忍一忍,反正治不好"的观点需要改变。"伤筋动骨一百天"的古老俗话在21世纪的今天,也大有修正的必要。科学的发展使治疗疼痛的手段日益增多,疗效不断提高。目前,95%的慢性疼痛都可以得到满意的治疗。在特定情况下,"针到针除"已不再是梦想。随着经济的发展,生活水平的提高,人们有了疼痛应采取积极治疗的态度,拖延不治常会使急性疼痛转为慢性。 |